
被指控诈骗100万,退赔却高达200万,一审领刑10年半——甘德胜说自己才是被骗的那个人。钱的走向配资平台维权,比判决书更复杂。[[4]][[10]]
被指控诈骗金额
100万元
陆同等人转入甘德胜账户的金额
实际退赔金额
200万元

甘德胜向受害方退赔,是被指控金额的2倍
一审刑期
10年半
北京市朝阳区法院2026年1月30日判决
为'大人物'筹款
逾1600万
甘德胜称转交给所谓'大人物'的总金额
局中局:他被骗的那些钱去哪了
甘德胜在北京结识自称"某部委"下设单位"国家社会调查与经济研究室"主任的周国权,对方持有"红头文件"为证。甘德胜相信其身份,8年间累计为其"大项目"筹款逾1600万元。[[4]][[16]]
被抓后,甘德胜为"保护大人物"拒绝供出姓名,但后来发现该"大人物"连真实姓名都查无此人。他声称自己只是转手传递,账上"一分利没有获",但钱究竟流向哪里,案件材料至今存疑。[[4]][[12]]
这200万是怎么退出去的
转账记录显示,陆同及亲友分多笔将100万元汇入甘德胜提供的账户。[[16]]
庭审记录显示,甘德胜陈述:100万元到账后"很快转出",随后他向陆同退款两个100万元,合计200万元。[[12]]
退赔金额是被指控金额的2倍,但法院认定的"获利证据存在争议"具体内容,案件材料未作公开详述。退赔来源——甘德胜自述是自有资金垫付,还是另有来源——尚无公开记录证实。[[4]][[10]]
检察院、法院、甘德胜各说什么
甘德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取100万元"捞人"费用,股票配资,多空杠杆,股票配资平台,交易指南构成诈骗罪,依法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(控方)
以诈骗罪构成要件中的"非法占有目的"作为核心指控依据
元股证券:ygzq.hk
认定甘德胜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。
北京市朝阳区法院
2026年1月30日一审宣判,案件经历两次退回补充侦查
我办事的时候被骗了,退赔的时候又被骗了,被害人是我。
甘德胜
一审最后陈述;称100万元转出后无获利,已上诉
中间人转交钱款,法律上怎么定性
深圳股票投资配资诈骗罪的核心要件是"以非法占有为目的"。[[8]]
关键分歧在于:转交的钱,是"揣进自己口袋"还是"确实转给了第三方"?
- 若中间人明知无能力办事却收钱挥霍(如王某自导自演聊天记录),构成诈骗[[11]]
- 若中间人确实将钱转出,自身也被上游骗局所骗,法律定性则存争议——但"被骗"须有证据支撑,光凭口述不够[[4]][[12]]
遇到'花钱捞人',这3个信号要留意
信号一:红头文件背书
对方展示印有部委名称章印的任命文件或"取保文件"——案件材料显示,这类文件均系伪造或无法在官方渠道核实。[[4]][[9]]
信号二:全额退款承诺
"办不成全额退款"是高频话术,实操中何某、王某等人收款后均无退款,推诿数年直至失联。[[2]][[5]]
信号三:北京饭局+大人物引路
以"部委项目""军工渠道"等名义,通过饭局引出"大人物"为其背书——甘德胜案中配资平台维权,该"大人物"连姓名都是虚构的。[[4]][[16]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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